刘东阳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谨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联系电话18600185550,在多年的知识产权代理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已经为国内外委托人提供了大量的商标注册、异议、无效宣告、驳回复审、驰名商标认定、地理标志申报、商标侵权纠纷、专利申请、无效、复审,版权登记和保护、不正当竞争竞争纠纷、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等服务,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赖和支持。 从业经历:刘东阳律师为北京市京师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京师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京师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兼职情况: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燕京理工学院法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 个人荣誉: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标)律师20佳 擅长领域:刘东阳律师在多年的知识产权代理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尤其擅长商标注册、异议、无效宣告、答辩、复审、驰名商标认定、反不正当竞争、商标诉讼、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等服务。 部分典型案例:代理中国经济时报社“产业头条”商标驳回复审案,主张“产业头条”具有显著性且与“头条”、“今日头条”商标不近似获得支持。代理“麻欢天”商标侵权案,被知识产权报收录为2020年度10大典型案例。代理“鑫老榨坊”商标侵权案,被马鞍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9年度10大典型案例。代理“申宗”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被潍坊中院列为“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典型案例,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成功为被告保留了公司名称。代理“somos”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再审案,获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改判。代理“活动行”商标侵权案,在原告有商标权的情况下,主张“使用在先”不侵权抗辩,获得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支持,驳回原告200万的高额索赔请求。代理《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掌控习惯》、《少有人走的路》、《正面管教》等同名作品侵权案,针对同名作品从不正当竞争角度主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获得法院支持。代理中都物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主张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获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代理麦哲公司诉逊雷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获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高院支持。代理福建鑫凯隆公司外观专利侵权案,作为被告方成功将原告专利无效,民事案件全面胜诉。代理田金海实用新型专利维权案,起诉多家侵权主体均获得支持,并多次成功阻击被告对田金海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申请,稳固了专利权。代理“EGE”商标无效宣告案,将QQ空间留言作为接触证据,依据商标法十五条二款请求无效诉争商标,获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高院支持。代理“泰佰亿”无效宣告案,主张商标法三十二条在先字号权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高院的支持。代理“活动行”商标无效宣告案,主张商标法三十二条使用在先并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北京高院支持。代理采诗公司“蓝妹妹”商标无效宣告案,主张培育工作室有关《蓝精灵》动画片中“蓝妹妹”角色名称所形成的商品化权益不能延伸到“化妆品”相关产品上,进而主张“蓝妹妹”和“蓝妹”商标构成近似,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代理“somos”商标无效宣告案,突破类似群组主张构成类似商品,获得北京高院支持。代理“零距离”商标驳回复审案,在两商标相同情况下,主张在先“零距离”商标已停止使用,两商标并存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代理著名旅游景区餐饮品牌“千岛湖鱼味馆”对各类仿冒品牌采取法律措施。代理“好医生”撤三复审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夺回商标权。